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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时间:2021-08-04 15:16:39 来源:本站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25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TM-2021-046

2.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2021年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1,850,000.00元(E包:300,000.00 元;F包:1,550,000.00 元;)

4.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元(E包:300,000.00 元;F包:1,55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仪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E

便携式动态人像比对仪

2


F

便携式DNA快速检测仪

1

进口

注:①本项目采购的进口产品,如因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品目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品目内所有产品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该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交货期:

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全部交付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全部交付完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2021年01月以后由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及中文翻译文件)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授权(提供国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生产厂商对国内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及中文翻译文件);

②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应包含:质保期内,如供应商被注销或无售后服务能力的情况下,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E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分包,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05 2021年0812,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3.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08251100(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 E包:6,000.00元;F包:31,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80509:00-2021年082511:00

3.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网银、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0109001400000182-0002

重要提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E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为:制造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贵州省公安厅

   址: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联系方式:宋警官/ 0851-85904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址:贵阳市高新区高科一号A座5楼

联系方式:0851-84119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851-84119179